政治雷達法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 第4條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大法官按第二條所定之會議決定之次序輪流擔任審查會主席,並輪流值月處理相關事務。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