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司法院法規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7條

司法院法規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會委員應就前條所分各組中,認定一組之研究工作。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司法院法規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