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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23條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有相互繼承之權利,互為法定繼承人,準用民法繼承編關於繼承人之規定。 民法繼承編關於配偶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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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