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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24條

民法總則編及債編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準用之。 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準用之。但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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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