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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0條

本會置組長四人,組員十四至二十六人,由有關機關派員兼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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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