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 第12條

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第12條

圖書館應注重公共關係、社會服務、閱讀推廣等工作,並結合社會資源,協助館務發展。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