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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第7條

圖書館圖書資訊之選擇及採訪,應符合圖書館設置目的,並配合社區環境特性、校務發展或專門性資訊服務之需要,訂定館藏發展政策。 前項館藏發展政策,應包括各類型圖書資訊之蒐藏範圍、徵集工具、採訪分級、館藏評鑑及維護等項目。 圖書館應邀請使用者代表參與選書機制及館藏發展政策之訂定,並公告周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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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