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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11條

評估調查人員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合格證書者,其登記自合格證書撤銷或廢止之日起失其效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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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