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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7條

完成登記或重新登記之評估調查人員,始得執行本法第八條第九條之評估調查工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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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