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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師聘任待遇規程 第10條

第八條第九條所規定教師薪俸,各校得斟酌學科需要及當地生活程度與 本校經濟狀況,酌量增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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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