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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師聘任待遇規程 第13條

專任教師之薪給,概以每年十二個月計算,在校內兼任職務者,不另兼薪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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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