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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申請案件經審查合格,由主管機關發給網路架設核准證明。 申請人或管理者設置使用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設置計畫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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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