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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 第19條

耕地經徵收後,由現耕農民承領,其依第十三條附帶徵收之定著物及基地 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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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