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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第五條第十四條所稱基金費用之本息,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指本人及 政府撥繳之基金費用,及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運用收益之孳 息收入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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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