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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為限制或禁止處分時,應公告之,並通知森林所有人、土地所有人及土地他項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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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