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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或第三款為啟封交還,應於核准改善或改製計畫書或認定未違反本法規定後七日內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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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