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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第六十條所稱之郵購及電子購物,指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不具特定對象之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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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