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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 第26條

初級海上捕獲法庭於接受上訴書後,應於五日內,將本案卷宗及證物移送高級海上捕獲法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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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