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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污染管理規則 第34條

依規定應置備油料或船貨紀錄簿之船舶,裝載油或有毒液體物質而有排洩 情事時,均應在紀錄簿內記載其排洩情形及理由,以供校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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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