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機構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符合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
ization, ISO)及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
cal Commission, IEC) 共同發行之 ISO/IEC 17011 要求,並為國
際認證論壇(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 會員。
二、參與下列國際協議之一者:
(一)已簽訂國際管理系統與產品驗證多邊相互承認協議者,應承諾於國
際溫室氣體多邊相互承認協議成立後二年內完成簽訂。
(二)已簽訂國際溫室氣體多邊相互承認協議。
認證機構申請執行認證業務,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
一、前項之資格證明文件。
二、認證作業計畫書,應包含認證程序、追查程序、重新評鑑程序、認證
範圍增列程序、認證規範等品質文件。
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