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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7條

作業區各工作場所機械設備及其他物品之放置,應不得妨礙緊急避難時之 進出路線,非作業必需品,不得存放工作室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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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