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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定經營不善,係指民間機構營運期間,於交通安全、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上有重大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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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