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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機關應依其科技設備之種類、數量、性質、規模及其他因素,訂定內部科技設備操作及管理之規定,其內容應至少包含下列事項: 一、機關科技設備使用目的,各設備需蒐集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之項目及對象。 二、科技設備使用權限劃分及各權限可使用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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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機關: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或看守所,及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看守所…第3條本辦法所指科技設備種類如下:一、監控設備:指以影音或數據資料傳輸等方式,進行監看、監測、影音…第4條機關運用科技設備應以維護機關安全或戒護為目的,並注意收容人及相關人員之尊嚴,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第5條機關科技設備之設置等相關事項,得委由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建置、維護,並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第6條機關得於下列處所設置監控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對所轄之處所、人員、物品、車輛等進行監看、監測、…第7條機關得於下列處所設置檢查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對所轄之處所、人員、物品、車輛等進行檢查:一、大…第8條機關得於新收中心、調查中心、勤務中心或其他合適處所設置採集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蒐集、處理或利…第9條機關得於下列處所設置辨識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對人員、物品、車輛等進行相關特徵識別:一、禁止接…第10條機關得於下列處所設置門禁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對所轄處所進行進出管制:一、禁止接見、通信被告之…第11條收容人外出至機關外從事活動時,機關得運用監控設備監控之。前項監控設備得與戒具併同施用之。機關…第12條機關得運用科技設備蒐集、處理收容人之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處理前項以外機關員工、進出人…第13條科技設備儲存之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機關應指派人員辦理維護作業。前項資料應至遲於下列所定原因…第14條機關監控設備所儲存之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三十日。除前條規定外,運用科技設備所儲存之非影音資料…第15條機關知悉有依法規提出之陳情、申訴或訴訟等事件,或相關機關正依法進行調查中,其所涉及之事證或資…第16條法務部矯正署為行使指揮、監督或調查職權時,得調閱、複製或即時監看所屬機關之各項科技設備所傳輸…第18條機關應對所屬之科技設備適時維護、清點、檢測、保養及維修。第19條機關應依資通安全管理相關法令,法務部及法務部矯正署所定資訊安全相關規定,辦理科技設備之開發、…第20條任何人因職務或業務持有機關科技設備儲存資料,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第21條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及看守所以外之矯正機關,有關科技設備之設置、使用及管理,得準用本辦法之規…第22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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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