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 第18條

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機關應對所屬之科技設備適時維護、清點、檢測、保養及維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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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