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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義勇消防編組辦法 第3條

義勇消防人員應遴選在當地居住、年滿二十歲、身體健康、熱心公益,無 不良素行之男子志願擔任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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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