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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4條

科學事業經管理局認定其科學技術對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者,得減免其承租土地五年以內之租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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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