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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 第13條

進出或參觀本院議場應依立法院議場規則及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辦理。出席列席人員應在議場外會客室會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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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