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 第5條

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第5條

各級義勇消防人員,除顧問外,其遴聘程序及資格規定如下: 一、總隊之總隊長、副總隊長,由消防局自經高級幹部講習班訓練合格之人員遴選,層報內政部核聘;總隊之其他人員,由總隊自經中級幹部講習班以上訓練合格之人員遴選,報請消防局核聘。 二、大隊之大隊長,由總隊自經高級幹部講習班訓練合格之人員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大隊核轉消防局核聘;副大隊長,由總隊自經中級幹部講習班訓練合格之人員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大隊核轉消防局核聘;大隊之其他人員,由該轄義勇消防大隊自經初級幹部講習班訓練合格之人員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大隊核轉消防局核聘。 三、中隊之所有人員,由該轄義勇消防大隊自經初級幹部講習班訓練合格之人員遴選,報請該轄消防中隊或分隊核轉消防局核聘。 四、分隊之分隊長、副分隊長,由該轄義勇消防大隊或中隊自經基礎幹部講習班訓練合格之人員遴選,未設大隊或中隊者,由總隊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分隊核轉消防局核聘;分隊之幹事、助理幹事、小隊長及副小隊長,由該轄義勇消防分隊自曾任或現任義勇消防隊員以上人員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分隊核轉消防局核聘。 五、分隊之隊員,由該轄義勇消防分隊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分隊核轉消防局核聘。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人員應由聘任機關成立審議小組評審之;其評審作業要點由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定之。 各級顧問之遴聘程序規定如下: 一、總隊之顧問,由總隊遴選,報請消防局核聘。 二、大隊之顧問,由該轄義勇消防大隊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大隊核轉消防局核聘。 三、中隊之顧問,由該轄義勇消防中隊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大隊核轉消防局核聘。 四、分隊之顧問,由該轄義勇消防分隊遴選,報請該轄消防分隊核轉消防局核聘。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義勇消防人員應接受消防指揮人員之命,協助消防工作。第3條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義勇消防總隊(以下簡稱總隊),總隊視勤務需要,得設大隊、中隊及分隊,其…第4條新進義勇消防人員(以下簡稱新進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一、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法領有居…第6條義勇消防人員除總隊長、副總隊長及顧問外,年齡規定如下:一、總隊之人員為七十歲以下。二、大隊之…第7條經聘任之義勇消防人員,除顧問、分隊之幹事、助理幹事、小隊長、副小隊長及隊員外,其聘期為三年,…第8條義勇消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聘任機關予以解聘:一、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居留原因消失或居留…第9條義勇消防人員之訓練分為基本訓練、專業訓練、幹部訓練、常年訓練及其他訓練。前項基本訓練課程,由…第10條基本訓練由消防局辦理,集中新進人員施以四十八小時以上之訓練。新進人員具退休消防人員身分者,得…第11條專業訓練由消防局於基本訓練結束後,依編組勤務特性,分別施以二十四小時以上之訓練。第12條幹部訓練之種類及辦理方式規定如下:一、高級幹部講習班:由本署辦理,就曾任或現任義勇消防中隊長…第13條常年訓練由消防局辦理,以分隊、中隊或大隊為單位,集中訓練,全年訓練時數應達二十四小時以上。第14條其他訓練由本署或消防局視協助推展消防業務及各項講習、宣導工作需要辦理之。第15條(刪除)第16條消防局得視勤務需要,召集義勇消防人員實施勤務演練或綜合演習。第17條消防局得視勤務需要對義勇消防人員實施在隊服勤。第18條義勇消防人員接獲勤務通知時,應迅速赴指定地點服勤,如有特殊事故,應循編組系統請假報准後,始得…第19條義勇消防人員參加訓練、演習及服勤時,應穿著規定服裝,佩戴齊全。但情況急迫者,不在此限。第20條義勇消防組織應配置下列協勤裝備,供義勇消防人員使用:一、消防衣、帽、鞋、雨衣。二、空氣呼吸器…第21條義勇消防組織之旗幟及人員之服務證,統一由消防局製發。前項之服務證式樣,由本署定之。第22條義勇消防組織不得獨立對外行文。第23條義勇消防人員訓練、演習、服勤之勤惰優劣,由消防局考核,並製作書面紀錄,作為續聘之參據。第24條本署每三年至少應對義勇消防總隊實施考評、點閱各一次。第25條本辦法所需各項經費,在中央由本署、在直轄市、縣(市)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第26條港務消防大隊得比照消防局編組義勇消防組織,協助消防工作,其編組、訓練、演習及服勤規定比照本辦…第27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4條看 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