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12條

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12條

(刪除)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