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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會每三個月舉行委員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 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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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