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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4條

本會因業務需要,經行政院核准得聘顧問一人或二人,研究委員五人至七 人,其中研究委員二人得專任,餘均兼任,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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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