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衛戍條例 › 第10條

衛戍條例 第10條

衛戍司令官對於衛戍地區內之治安,與地方官協議辦理,斟酌情形,妥慎 處置。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衛戍條例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