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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電視信號接收器材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8條

架設許可證之有效期間為六個月,未能在有效期間內完成者,應於期滿前 一個月內述明理由,附繳原架設許可證,向原發證機構申請展期三個月。 但以一次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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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