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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25條

未領得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經營派遣業務者,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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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