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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徵用法 第49條

第四條第六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於本章之徵用準用之。但第六條之 但書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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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