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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者,指經指派執行一定任務,自出發以迄完成指派任務返回營區或住(居)所止,且其遭遇之危險或罹病,必須與指派之任務具有因果關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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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