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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八條所稱所屬機關,指現役軍人服務之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教育部、海洋委員會等政府機關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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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