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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82條

全聯會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七條公告之資料,應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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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