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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36條

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於不動產資產信託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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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