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 第11條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第11條
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人事管理規章之擬訂、組織編制及用人計畫之擬辦。 二、員工甄選、核薪、任免、晉升、獎懲及遷調之擬辦。 三、員工待遇、考核、保險及福利等業務之處理。 四、員工退休、撫卹、資遣等業務之處理及退休員工照護。 五、勞工事務及職位分類業務之推行。 六、員工進修訓練、出國考察、開會及實習之擬辦。 七、優秀員工選拔之擬辦。 八、人事資料之管理統計及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0條
看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全文
第1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