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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第22條

本廠得因工作需要,僱用約僱人員,其名額、待遇及甄選辦法,由總經理核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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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