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 第8條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第8條

供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事務用品、勞務、財物之採購及驗收。 二、機器設備之採購及驗收。 三、原物料之採購、驗收、儲存、管理及核發。 四、其他有關購儲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