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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第6條

技術研究發展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製技術之研究改進(含防偽功能、設計、雕刻、製版及印刷等)。 二、安全文件規劃設計、母版製作及單開打樣等印前作業。 三、安全文件鑑定及防偽功能宣導。 四、印製技術新知蒐集、編譯及資料管理。 五、其他有關印製技術研發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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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