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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辦法 第12條

貸款期限以十年為限,貸款利息部分應按月繳納,本金部分應自計畫完成 日滿一年之次日起每三個月為一期平均攤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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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