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信用合作社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 › 第5條

信用合作社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臺灣省合作金庫籌撥之基金,在該庫年度盈餘內或提存公積項下提撥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信用合作社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