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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險醫療辦法 第18條

義肢、義眼、義齒、配鏡、鑲牙、洗牙、整容整形,及參加保險前已成殘廢或機能障礙之功能恢復,與非因疾病而施行預防性之手術,如蘭尾割除、包皮割除、輸卵管或輸精管結紮等,所需一切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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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