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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39條

爭議裁決委員會置爭議裁決委員九人,以下列人員組成之,並由爭議裁決委員互選一人為主席: 一、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各指派一人為當然委員。 二、相關機關及公務人員協會之代表就爭議裁決委員名冊中各選定爭議裁決委員二人。 三、由前款爭議裁決委員就爭議裁決委員名冊中專長與爭議事件領域相關者,抽籤選定爭議裁決委員二人。 前項第二款之爭議裁決委員,應由爭議當事人雙方於接到主管機關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分別選定具報,逾期不為具報者,即由主管機關代為指定。 爭議裁決案件,如因其性質特殊,而無法於第四十條所聘人員中覓妥適當人選擔任時,於經主管機關同意後,雙方當事人得選定其他人員擔任爭議裁決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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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第3條公務人員協會為法人。第4條公務人員協會之組織分為下列二級:一、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二、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項機關公務人員…第5條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如下:一、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之…第6條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建議:一、考試事項。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事項…第7條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一、辦公環境之改善。二、行政管理。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第8條公務人員協會得辦理下列事項:一、會員福利事項。二、會員訓練進修事項。三、會員與機關間或會員間…第9條公務人員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機關公務人員協會。第10條公務人員協會之發起及籌組,依下列規定:一、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一)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第11條發起、籌組公務人員協會,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發起…第11-1條主管機關先後收受多組發起人申請立案時,應優先受理先申請者之案件;其同意立案以一組為限。發起人…第12條公務人員協會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名稱。二、宗旨。三、會址。四、組織。五、會員之入會、出會…第13條公務人員協會置理事、監事,分別組成理事會、監事會。理事、監事由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就會員中選任…第14條公務人員協會理事、監事之任期均為二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第15條公務人員協會理事會、監事會應依章程及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分別執行職務。理事會處理公務人…第16條公務人員協會之理事、監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即解任:一、喪失會員資格者。二、因故辭職經理…第17條公務人員協會理事、監事執行職務,如有違反法令、章程或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情事者,除依有關法…第18條公務人員協會理事會、監事會,每三個月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均得列席。前項會議之…第19條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無故不召開理事會或監事會超過二個會次者,應由主管機關解除理…第20條公務人員協會理事、監事應親自出席理事、監事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請假,無故…第21條公務人員協會如有違背法令或章程、逾越權限,妨害公益情事或廢弛會務者,主管機關應為下列之處分:…第22條公務人員協會之理事、監事出缺時,其缺額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依次遞補;其任期至原任理事、監事之…第23條公務人員協會以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機關。下列事項應經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之議決:一、章程之…第24條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分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理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時,由理事互推…第25條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應有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會員或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同意,始得議…第26條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以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及各直轄市、縣(市…第27條公務人員協會經費來源如下:一、入會費。二、常年會費。三、捐款。四、委託收益。五、基金及其孳息…第28條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或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依第七條規定提出協商時,應就協商事項之性質向各該事項主管機…第29條受理協商案件之主管機關與相關機關應自接獲協商之日起三十日內,指定人員與公務人員協會進行協商。…第30條公務人員協會與協商案件之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協商所獲致之結果,參與協商之機關及公務人員協會均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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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