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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政府補助之保險費,由各級政府或要保機關編列年度預 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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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