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 第18條

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第18條

申請人申請失業給付時,得檢附本人名義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申請以轉帳方式請領。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