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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警察機關刑案紀錄辦法 第10條

各級警察機關辦理紀錄人員於每日寄送刑案紀錄表時,應依照附件 (一) (十八) 之規定,填註「刑案紀錄表資料填報清單」附於頁首,以資核對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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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